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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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其他 | 备案样板空白.doc | 备案样板.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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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竣工验收备案受理条件: 1.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 2.工程已取得规划、消防、环保、民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或准许使用文件。尚未取得上述文件并选择并联审批模式的,建设单位可同步申请办理规划、消防、环保、民防等专业验收事项,按相应的办事指南分别提交申请资料。 3.取得城建档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二、分期竣工验收备案受理条件: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分期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应是有完全独立使用功能、可分栋的单位工程,且与未完成项目施工不存在交叉施工及影响单位工程使用安全。 三、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18〕2099号):联合验收试行阶段,10月15日前已完成质量竣工验收工作的,建设单位可自行选择联合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10月15日后,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建类项目均须进行联合验收,之前已完成的专项部分提交结果文书作为联合验收的依据。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的申请,经办人员接件签收,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受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接收受理”的意见。
3.审查: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电子化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经办人员根据申请信息和审查意见,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签发决定书。
5.制证:经办人员根据审批决定按规定程序制作结果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辖区内的部门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现场退回;材料符合条件及要求的,即时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
5.制证:符合审批条件的,即时予以通过,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
6.送达: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结果。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准予备案。 2.申请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不准备案。
制证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送达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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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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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工程(子单位)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4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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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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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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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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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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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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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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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文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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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民防工程验收文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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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梯验收合格证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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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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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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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单位工程(子单位)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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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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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文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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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分期竣工验收备案说明表、各期竣工验收备案汇总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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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广东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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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说明和终止监督意见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大厅投资建设一门式42-4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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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大厅投资建设一门式42-4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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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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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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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300路、301路、316路、902路、904路、918B路 、928路、佛308路、佛308路夜班、佛312路、佛312路夜班公交车,在“顺德区政府”站下车,步行206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