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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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日常用语
消防设计审查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批文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docx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docx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资料齐全,作出予受理的决定。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资料齐全,作出予受理的决定。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专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申请复核国家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申请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消防设计文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4
    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非必要)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5
    特殊消防设计文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6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合格文件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过程记录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无线下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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