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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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办理。
第二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予以办理,资料不齐全的告知纳税人补齐资料。
第三步:税务机关作出审核决定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纳税人。
第四步:按照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办理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通过线下渠道申请办理。
第二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予以办理,资料不齐全的告知纳税人补齐资料。
第三步:税务机关作出审核决定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纳税人。
第四步:按照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办理资料。
收件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申请,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在金三系统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录入并保存。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受理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申请,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在金三系统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录入并保存。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办税服务厅(国泰路)36号、6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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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36号、6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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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2233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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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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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公交(300、301、308、312、316、902、904、918、928、Q301路)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