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
对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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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联网备案信息 其他 联网备案信息(空表).doc 联网备案信息(样表).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单位在网站上注册并提出申请;
第二步:受理;
第三步:网站管理员审核后,予以备案;
第四步:网站提供备案证明和备案号。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顺德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1号区公安局大楼一楼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综合25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2261925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可乘坐303路 ; 304A路 ; 304B路 ; 309路 ; 363路 ; 909路 ; 922路 ; 佛314路公交车,在“公安局”站下车,步行200米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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