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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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日常用语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产地检疫合格证 证照 产地检疫合格证.doc 产地检疫合格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专家评审 总时限 180自然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按照产地检疫技术规程或参照相应的检疫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产地检疫。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 1.种苗繁育单位或个人必须有计划地在无植物检疫对象分布的地区建立种苗繁育基地;
2.新建的良种场、原种场、苗圃等,在选址以前,应征求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
3.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殖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
4.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5.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对本辖区的原种场、良种场、苗圃以及其他繁育基地,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植物检疫操作规程》实施产地检疫。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

  • 办理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65号环运大楼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2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8686217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可搭乘樵02路、樵09路、樵13路,在西樵派出所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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