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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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日常用语
残疾人年审,就业年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其他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模板.pdf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样本.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至少将1名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1名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 第一步: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在年审期内(3月1日至10月31日),在网办系统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并填报上年在职残疾人基本信息、合同信息、残疾人证信息等(如果涉及劳务派遣,需填写劳务派遣单位相关信息);按系统指引确认并提交年审资料。
2、 第二步:受理审核。残联业务人员受理审核,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核算、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安置人数。
3、 第三步:完成申报。用人单位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完成年审认证后可直接下载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注:【如需查询2021年度及之前已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请登录http://wsns.gddpf.org.cn/】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窗口申报。用人单位在年审期内(3月1日至10月31日),准备好以下资料后前往所属行政区残联窗口进行业务申报:
a.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财务章、人事章)的《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可在办事指南中下载);
b.《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模板可在办事指南中下载);
c.《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模板可在办事指南中下载);
d.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e.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f.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明细表;
g. 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2、第二步:受理审核。提交相应材料交由残联业务人员进行审核办理,如果属于“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认证窗口只做受理,具体业务将由系统自动转交到用人单位所属行政区的年审机构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找到所属省市的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系统进行业务进度查询。
3、第三步:完成申报。残联业务人员将所有残疾人职工全部安置登记审核完成后,打印确认书给到用人单位。
注:【如需查询2021年度及之前已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请登录http://wsns.gddpf.org.cn/】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4

决定

1.申请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准予认证申报并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 2.申请不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不准予认证申报。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南海区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65号环运大楼一楼综合窗1-5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8688071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可乘坐樵02、樵09、樵13、樵17至西樵派出所站下车,步行至西樵行政服务中心;亦可乘坐樵06至爱国沙涌站下车,步行至西樵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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