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或未按规定期限保存记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或未按规定期限保存记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对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二年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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