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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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 其他 | 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1).docx | 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1).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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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缓入学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如需办理业务,请按以下流程:第一步:提交资料;第二步:等待有关部门审核;第三步:获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及作证材料 ;2.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4.作出是否同意延缓入学决定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送达
出具对延迟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休学申请的批准
窗口办理
南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21室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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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3号南海区教育局二楼基础教育股221室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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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8633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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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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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地铁:乘坐广佛线至地铁桂城站A出入口下。走约390米到南海区教育局; 2、公交:乘坐桂01、132路、桂22 、桂25 、桂05 等公交到南海政府站下,走约180米到南海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