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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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日常用语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机动车登记证书 证照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
第二步:部门网上受理。
第三步:部门内部审查。
第四步:部门作出审查决定。
第五步:申请人速递纸质材料。
第六步:部门核验纸质材料无误后制作结果物,并速递送达纸质结果物或发送电子结果物。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 第二步:受理,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第三步:决定,作出准予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决定;
第四步:制作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发放。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核发新的登记证书。

窗口领取
6

送达

核发新的登记证书。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登记证书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南海车管所广物受理点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2号至10号窗口

  • 办理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河村环镇南路65号广佛汽车城A区8号楼南海车管所广物受理点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2号至1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85626682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桂18号、里11路公交车到南管业城公交站或江边公交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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