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其他 出入境通行证省厅.jpg 出入境通行证省厅.jpg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1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如申请材料不全或未缴纳费用,则审批时限中断。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港澳居民或华侨; 2、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坏或过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坏或过期。

办理流程

1

受理

核验人员申请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真实、无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效验护照和签证原件是否完好、真实、有效;准确录入人员申请信息;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及不予受理通知书;5.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批部门在0.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审批通过的提交给制证部门进行制证,审批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
3

决定

审核人员申请信息填写和录入是否完整、真实、无误;审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检查护照和签证原件是否完好、真实、有效;

审查申请人信息、申请材料信息如存疑则转入调查环节,如不存在疑点的则:1.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4

制证

根据审核结果制定证件。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

送达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报案回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回乡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符合规定的相片及相片回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港澳居民身份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外管窗口

  • 办理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出入境办证大厅二楼外国人出入境管理中队1号至5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117路、132路、226路、831路、g8路、桂01路、桂05路到桂城美豪村站下车,然后按路边指示牌指示方向步行到达办证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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