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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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主项变更的,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2)有效期满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就业、就读)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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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粤居码”小程序
2.选择户政服务
3.按要求填写
4.完成申请
注意:网办需满足:申办人属于年满16周岁以上,办理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且已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地市公安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意复用历史指纹并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实名认证可以全程在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3、广东省内户籍的40日制好证件,省外的45日制好证件。
4、本省(含本市)户籍的广大市民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办理进度。如需快递服务的,可在窗口办理时告知工作人员或在自助机办理时自行选择。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决定
审批或不审批的决定
制证
省厅制作居民身份证
送达
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禅城公安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28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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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中心楼三楼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1-28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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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12345 或 0757-114转出入境咨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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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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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113路、131路、103路、118路、桂30路公交车到石梁站下车,步行至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中心楼三楼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