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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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
日常用语
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照片 证照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照片.jpg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照片.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按需申请 个人旅游。

办理流程

1

收件

系统记录接收信息

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 2、申请人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
2

受理

《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经办人员在受理系统进行申请录入后,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能受理的原因。
3

审查

系统记录转办下一环节

经办人作出受理后当天内将受理材料转送至详录环节,受理系统申请编号自动转送下一个经办人。首办、换补发通行证的内将材料数据上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需市局审批的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4

决定

审批与不予审批的决定

自审核后作出审批与不予审批意见。
5

制证

制作《往来港澳通行证》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陪同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本市亲属的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监护人委托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
    往来港澳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9
    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0
    军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1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2
    监护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3
    广东省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4
    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5
    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6
    本市高等院校在学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7
    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外省户籍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8
    监护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9
    我市就业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须提交就业人员的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0
    持外省签发的通行证在本市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提交照片回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1
    我市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须提交就学人员的就学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2
    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禅城公安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28号窗)

  • 办理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中心楼三楼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1-28号窗)

  • 中心电话:

    0757-12345 或 0757-114转出入境咨询平台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13路、131路、103路、118路、桂30路公交车到石梁站下车,步行至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中心楼三楼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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