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日常用语
护照,普通护照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普通护照 | 证照 |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系统记录接收信息
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 2、申请人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
2
受理
《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经办人员在受理系统进行申请录入后,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能受理的原因。
3
审查
系统记录转办下一环节
经办人作出受理后当天内将受理材料转送至详录环节,受理系统申请编号自动转送下一个经办人。首办、换补发通行证的将材料数据上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需市局审批的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4
决定
审批与不予审批的决定
自审核后作出审批与不予审批意见。
5
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未满16周岁申请人的监护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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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备案人员单位同意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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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役军人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监护关系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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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暂住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全国通办”人员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9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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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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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有效期一年内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及照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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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提交加注事项证明材料(加注需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3提交所持护照原件(换发、加注、境外签发)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禅城公安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28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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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中心楼三楼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1-28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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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12345 或 0757-114转出入境咨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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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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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113路、131路、103路、118路、桂30路公交车到石梁站下车,步行至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中心楼三楼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