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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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登记通知书 其他 模板-注销登记通知书.docx 样本-注销登记通知书.docx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申请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定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办理流程

1

收件

1.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不能当场审查或者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3.能够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5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6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9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0
    容缺服务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1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综合服务窗

  • 办理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3座1幢1-2楼1-15号窗

  • 中心电话:

    0757-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一)公交:市民可乘坐123、176、G15到智慧新城站,或者乘坐G13、117、133、155、163、178B、183、184、K2到华宝路口站,或者乘坐119、123、133、154、155、157、163、165、176、184、G13、高峰1、高峰3到季华二路站,再步行5分钟到智慧新城大厅。市民也可搭乘佛山地铁2号线到智慧新城站,B出口出站,再步行8分钟到智慧新城大厅。(二)驾车:可导航到智慧新城,从季华路向南庄方向,在华宝路口左转,前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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