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批复 | 批文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批复.png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批复.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42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技术评估25工作日。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发布公示)];审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发布公示)];听证30工作日(非必需,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展)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1.申请材料齐全。 2.申请材料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的通知》(粤环办〔2021〕27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佛山市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的通知》(佛环〔2021〕37号)的要求; 3.项目申报获码并审核通过后提出业务申请。 |
办理流程
收件
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具初审受理意见。
受理
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2、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的,是否符合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3、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能使污染物排放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是否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是否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于环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是否能使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决定
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禅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XXX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禅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予通过的意见》。
制证
对决定结果进行制作文书,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制作《禅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XXX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制作《禅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予通过的意见》。
送达
予以通过,出具《禅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XXX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禅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予通过的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路口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4楼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1-15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33路、143路、149路、219路、225路到南庄村站下车,步行至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