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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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备案事项发生变动。
2.企业法人备案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 3.经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2、收取材料。登记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实施联合奖惩。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邮政快递提交纸质文件及收取材料并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证。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1日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3、审查、决定。登记机关自收取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准予许可的,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2、收取材料。登记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实施联合奖惩。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登记的,出具登记通知书,及时制发营业执照。不予当场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3、审查、决定。登记机关自收取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准予许可的,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

收件

1.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不能当场审查或者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证。收取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3.能够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备案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5
    容缺服务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D栋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益晒你”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7-9号窗)

  • 中心电话:

    0757-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乘坐110路、118路、163路、805路、G10路、桂27路公交车至“世纪莲体育中心”公交站下车,往东北方向步行10分钟左右可到达中欧中心;地铁:乘坐广佛线或佛山地铁3号线至“东平”地铁站B出口,往西北方向步行10分钟左右可到达中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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