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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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从业资格证 证照 从业资格证.jpg 从业资格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总时限 18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人须完成考核后,方可核发证件,考核的方式以考试的形式开展,时间为180个工作日。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2)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载明的初次领证日期至申请之日已满3年;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6)参加所在地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成绩合格的。

办理流程

1

收件

材料齐全的转交受理人员。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接收申请材料,审核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
2

受理

材料齐全的转交审查人员。

受理申请,审核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
3

审查

按照相关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说明理由。审查合格的提交决定人员。

按照相关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说明理由。
4

决定

审核审查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

审核审查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5

制证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转交给送达人员。
6

送达

邮寄回执或窗口领取签收表。

邮寄或窗口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培训部一楼业务大厅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1、2、3号窗口

  • 办理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联星大道22号一楼从业资格证1、2、3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8648991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16、122公交车至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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