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佛山市司法局
司法行政业务投诉接收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司法行政业务投诉接收
日常用语
司法行政,投诉
预计办理总用时
8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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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属于司法行政业务范围。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https://zwfw.foshan.gov.cn/wssp/svc/11440600007039581H3442109010000,选择我要投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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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办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办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申请事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办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办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审查材料、研判是否受理、答复、送达。
1.审查该事项申请是否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2.审查该事项申请所涉及的业务范围。
4
决定
在办理时限内向申请人出具答复通知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1.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出具受理通知书;3.出具答复通知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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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1.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出具受理通知书;3.出具答复通知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无窗口办理
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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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司法局南侧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4号综合接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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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8392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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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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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搭乘127、113等公交到达伊丹友好中心站下车,步行至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