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佛山市公安局
对未按规定喷涂机动车放大牌号;机动车放大牌号喷涂不清晰;机动车喷涂、粘贴影响安全驾驶的标识、车身广告;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机动车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行为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未按规定喷涂机动车放大牌号;机动车放大牌号喷涂不清晰;机动车喷涂、粘贴影响安全驾驶的标识、车身广告;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机动车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行为的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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