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佛山市公安局
机动车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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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动车注册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机动车登记证书 证照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无电子证照
2 机动车行驶证 证照 行驶证样表.jpg 行驶证样表.jpg 无电子证照
3 铁牌 证照 铁牌_副本.jpg 铁牌_副本.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2.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业务受理窗口7-17号窗

  • 办理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2座一楼业务受理大厅受理窗7-17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1212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佛山地铁2号线到湖涌站下车,步行约20分钟;乘坐133、133高峰、178C、183、G13公交车到一环季华西路口(环球车城)站下车,步行约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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