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营商环境建设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日常用语
可研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批文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doc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行政机关,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1)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请;2)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3)具有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出申请;2.第二步:受理;3.第三步:决定,符合政策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注意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注意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注意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注意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许可。
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许可。
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许可。
4
决定
1、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许可。
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许可。
复核审查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出具电子证照或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出具电子证照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项目单位关于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正式申报文件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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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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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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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门意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有关部门认定意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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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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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303室窗口(投资科)
-
办理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3号楼3楼303室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8328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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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市民可乘坐139路、109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或乘坐110路、111路、130路、163路、182路公交车到市政府南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