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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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第二部:填写举报投诉信息;第三部:提交待审核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填写基本情况;第二步:口头陈述;第三步:提交申请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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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瑞祥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四楼402室执法大队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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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4-8681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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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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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驾车到达后宅镇中兴路与瑞祥路交界,沿瑞祥路向北行驶150米到达。2、搭乘公交车到后宅镇宫前大圆站下车后沿中兴路向西步行700米至瑞祥路,瑞祥路向北步行150米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