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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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 证照 |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jpg |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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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指导老师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执业;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三)由至少两名本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且专业相关,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专业相关的本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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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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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及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师承人员提交)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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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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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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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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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至少两名符合条件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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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师承人员提交)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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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师承人员提交)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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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原件:4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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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师承人员提交)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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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医术渊源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多年实践人员提交)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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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十名以上患者的推荐证明(多年实践人员提交)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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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多年实践人员提交)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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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多年实践人员提交)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
窗口办理
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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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东沟路潮南区卫生健康局一楼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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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4-8778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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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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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车到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东沟路潮南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