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3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九)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向市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2.市级税务主管机关接受申请;3.对法定形式要件进行审核;4.财政、税务部门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联合进行审核;5.财政、税务部门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汕头市金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大学路与升业路交界工业园区办公大楼2楼西侧金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7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4-87230365、0754-87230354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7路、181B路、21路、22B路、27路、39路、41路、52路、57路、6路在乐业园公交车站下车,步行200米即可到达金平区工业园区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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