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户口注销-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证照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xls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xls 无电子证照
2 户口注销证明 其他 户口注销证明.jpg 户口注销证明.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本省户籍居民经认定在国外已入籍或拥有永久居留权的,或者经批准单程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
2、递交材料。
3、受理成功。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注销户口通知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或《领取处境定居证件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以探亲、旅游、商务、公务等非定居事宜出境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收取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或《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收取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和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
    获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收取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龙华派出所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汕头市航空路3号龙华派出所户政窗口

  • 中心电话:

    075486106806

  •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 位置指引:

    高德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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