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证照 | 特种行业许可证.jpg | 特种行业许可证.jpg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 | 总时限 | 1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当上传的材料存疑时,可在规定时限带审批所需的纸质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现场复核并实地核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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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执行。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出具《收件回执》;申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收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收件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当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及实地核查,提出审核意见。
是否符合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规定的。
4
决定
审批人员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出具《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或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业务部门送至窗口
6
送达
证件送达人员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龙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窗口
-
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龙湖北路3号龙湖公安分局大楼2楼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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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4-8816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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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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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3号,距离龙湖宾馆400米,搭乘3路、11路、15路、19路、32路公交车可以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