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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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特种行业许可证 证照 特种行业许可证.jpg 特种行业许可证.jpg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 总时限 1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当上传的材料存疑时,可在规定时限带审批所需的纸质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现场复核并实地核查。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
可办理具体条件 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1

收件

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出具《收件回执》;申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收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收件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当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及实地核查,提出审核意见。

是否符合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规定的。
4

决定

审批人员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出具《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或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业务部门送至窗口
6

送达

证件送达人员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2
    标明房号、服务台、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的平面图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龙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窗口

  • 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龙湖北路3号龙湖公安分局大楼2楼212室

  • 中心电话:

    0754-8816375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3号,距离龙湖宾馆400米,搭乘3路、11路、15路、19路、32路公交车可以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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