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基层就业补贴申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基层就业补贴申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领)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珠三角地区受理条件为: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粤东西北地区受理条件为:1.劳动者到粤东西北地区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预审,网上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通过预审,告知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线下提交资料,人社部门予以受理。
第三步:递交材料,人社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核通过的,人社部门按规定告知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第五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补贴拨付手续。
窗口办理流程:
相关材料准备:请根据您需要办理的业务事项提前准备相关电子或纸质材料。
窗口递交材料:您可以前往线下政务服务窗口填写表单、提交原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核对。
办件结果领取:您可以选择EMS快递、或前往市、区县政务服务窗口进行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
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11-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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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4-886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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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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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2、15、19、20、24、25、28路(林百欣会展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