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出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档案转出
日常用语
“档案,转出”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在本机构保管档案的人员。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2、登录或注册帐号;3、选取“档案转出”业务;4、按要求填写业务表单,上传证照,提交数据,完成申报;5、后台审核;6、档案通过机要转至调档单位。
窗口办理流程:
1.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3.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4.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5.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6.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1
收件
1、条件符合的现场受理移交后台审核人员现场审核。2、不符合审查标准的现场说明情况退回材料。
1、符合办理条件。2、办理材料齐全。
2
受理
1、符合审查标准现场受理办结,档案通过机要转递至档案接收单位。2、不符合审查标准的现场说明情况退回材料。
1、符合办理条件。2、办理材料齐全。3、调档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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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11-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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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4-886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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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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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2、15、19、20、24、25、28路(林百欣会展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