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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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核定表 | 其他 | 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核定表(空白).docx | 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核定表(样表).pdf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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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已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银行账户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应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申请变更。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通过网上申报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
(二)变更民族、联系电话、居住地址、邮编的,网上申报提交确认即为业务办结。
(三)变更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上传材料影像,网上申报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后,经办人员将及时对资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可在网办系统“我的业务”栏目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带齐相关资料和表格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前台进行申请变更个人社会保险信息。
(二)受理: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三)审核:窗口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四)办理结果:当场办结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信息变更核定表。
收件
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受理
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办结单。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退回申请材料
审查
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办结单。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退回申请材料
决定
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回退或终止申请。
送达
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核定表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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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长平路十一街区时代广场财政大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1-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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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4-8852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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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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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12,15,19,20,24,25,28,31,39,46,51,103路公车至会展中心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