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日常用语
社保断缴、补交社保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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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单位人员在2009年7月底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的,可申请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
2.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将及时对申办业务进行预受理。对于预受理通过的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到社保局业务前台进行办理。
3.参保单位将有关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现场递交资料;第二步:受理初审;第三步: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受理业务并出具回执;第四步:复审资料;第五步:予以办理
1
收件
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办结单。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退回申请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办结单。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退回申请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回退或终止申请。
审核是否符合办结条件。
5
送达
补缴、注销社会保险欠费核定单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专厅
-
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长平路十一街区时代广场财政大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1-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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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4-8852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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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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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12,15,19,20,24,25,28,31,39,46,51,103路公车至会展中心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