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用工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劳动用工备案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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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通过广东就业服务云平台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资料,第二步:受理,第三步:审查,第四步:备案登记,第五步:存档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
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11-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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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4-886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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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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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2、15、19、20、24、25、28路(林百欣会展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