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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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
日常用语
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 证照 往来港澳通行证模板.zip 2000-2版往来港澳通行证正面.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受理或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告知不予受理;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应当不予受理。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根据一次性告知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立即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1.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查。
4

决定

1.对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受理的材料同意上报。

1.对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受理的材料上报。
5

制证

制证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送达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监护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3
    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
    往来港澳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8
    赴澳门就业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9
    监护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0
    赴澳门就学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1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2
    广东省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金平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受理窗口4-9号窗口

  • 办理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公园路26号金平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受理窗口4-9号窗

  • 中心电话:

    0754-8892536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24路公交车到红亭花园站,步行5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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