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珠海市斗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擅自在公园内设摊摆卖、张挂广告、兜售物品的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擅自在公园内设摊摆卖、张挂广告、兜售物品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至第(九)项、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由市公园主管部门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当场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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