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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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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发票缴销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可办理具体条件 纳税人因信息变更或清税注销,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发票换版、损毁等原因按规定需要缴销发票的,到税务机关进行缴销处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领用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纳税人通过网上递交资料;第二步:受理,税务机关接受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第三步:反馈结果,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纳税人。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理第一步:申请,申请说明;
第二步:受理,受理说明;
第三步:决定,决定说明;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证发证说明
录入发票缴销信息,确认录入系统的数据与纳税人提交资料内容一致,且符合相应数据填报标准。审核发票种类、代码及号码,并对缴销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
3.反馈 办理结束后,将剪角处理后的空白发票退还纳税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需缴销的发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2号斗门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江湾办税厅1-20号窗口

  • 办理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2号斗门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江湾办税厅1-2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6-5151778

  • 办公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K4、601路公交车到龙珠花园站下车步行50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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