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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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已办理 “两证整合”的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获取的市场监督管理等登记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进行补充更正。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并填写申请信息。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窗口办理流程:
(1)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并填写申请信息。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申请材料
无窗口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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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基地A区5号楼办税服务厅前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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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6-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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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逢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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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14路、62路、86路、K10路、K11路、Z51A路,横琴金融基地站,步行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展示厅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