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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对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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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无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无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行为: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行为的。
种类: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罚款。
幅度: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 3000 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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