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
补(换)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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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补(换)领居住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居住证 证照 居住证.jpg 居住证.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补领。遗失居住证的。换领。居住证损坏或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住证-补(换)领居住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换领的,提交有关项目变更、更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公安业务窗口

  • 办理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栋七楼公安业务综合服务厅综合窗口(1-14号)

  • 中心电话:

    0756-6316705、0756-6316706(综合咨询) 0756-6316704(居住证) 0756-6316707(刻章备案) 0756-6316708(养犬登记)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党员志愿服务岗:星期三12: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服务岗:星期六上午9:00-12:00(需预约,且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请乘坐801路、Z115路、Z126路、金湾观光线公交车,至“市民中心东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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