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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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凭证 | 证照 | screen_shot_1665734802535.png | screen_shot_1665734802535.pn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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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公安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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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栋七楼公安业务综合服务厅综合窗口(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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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6-6316705、0756-6316706(综合咨询) 0756-6316704(居住证) 0756-6316707(刻章备案) 0756-6316708(养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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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党员志愿服务岗:星期三12: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服务岗:星期六上午9:00-12:00(需预约,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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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请乘坐801路、Z115路、Z126路、金湾观光线公交车,至“市民中心东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