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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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通运输部标准) 证照 b87bcad1-4e5a-4829-ae8c-9729510e46ec.jpg 样式.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实地核查 总时限 1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符合《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准予行政许可。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送达电子证照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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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工商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2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资信情况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授权委托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6
    网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8
    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9
    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10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1
    办公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2
    负责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聘用合同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3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4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层综合服务厅G1-G10号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西楼3层综合服务厅G1-G10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6-2519668(路运、从业资格证),0756-2263181(水运),0756-2511368(港口),0756-2538505,0756-2538506,0756-253851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市民服务中心总站-经停9路;市民服务中心北站-经停9、13、16、17、17A、55、B5路;市民广场东站-经停9、55、B10路;市民广场南站-经停7、9路;香山驿站-经停13、16、17、17A、55、B5、B6、B10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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