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或者收到宣告失业人员死亡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页流程:进入网站页面选择“社会保险”→选择“我要办理”→选择“失业保险业务办理”→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待遇申领”→网上填报信息→后台初审复审→核定金额发放到社会保障卡。
手机流程:关注“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菜单栏“网上服务”→选择“业务查询和办理”→点击“业务办理”→点击“失业保险业务办理”→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待遇申领”→录入死亡时间等基本信息→点击“提交”→系统校验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上传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图片→受理成功(可凭受理回执号在“网上业务办事进度”查询办理进度)→审核通过→核定金额发放到死者社会保障卡。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经办部门申请,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核定金额于15个工作日后到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金湾办事处
-
办理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栋1楼7-1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6-12333、0756-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801、Z115、Z126路公交车到“市民中心东”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