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珠海市公安局
对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的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珠海条例》第20条第4项、第88条、《法》第110条第1款,罚款5000元
扣留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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