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珠海市公安局
对未按期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行为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未按期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行为的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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