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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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证照 | 往来台湾通行证01.jpg | 往来台湾通行证01.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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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申请人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
办理流程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查
1.复核校对;2.按要求详细录入申请信息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送达
申请人自行到发证窗口或自助发证机领取,或选择EMS邮件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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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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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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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赴台批件”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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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往来台湾通行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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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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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护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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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护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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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窗口办理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出入境办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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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69号吉大派出所一楼3-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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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6-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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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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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21、40、202、20路公交车到吉大总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