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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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照片 | 证照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照片.jpg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照片.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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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需申请 个人旅游。 |
办理流程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查
1.复核校对;2.按要求详细录入申请信息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送达
申请人自行到发证窗口或自助发证机领取,或选择EMS邮件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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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41-43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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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6-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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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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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9、13、16、17、17A、55、B5等路公交车到市民服务中心北站下车;乘坐9、55、B10等公交车到市民广场东站下车;7、9路公交车到市民广场南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