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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持境外驾驶证申领 (大陆居民持境外(小型汽车)驾驶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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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持境外驾驶证申领
日常用语
机动车驾驶证,持境外驾驶证,申领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机动车驾驶证 证照 驾驶证结果模板(正面).jpg 驾驶证结果样板.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第二十二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3
    非中文驾驶证的中文翻译文本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白底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境外驾驶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身体条件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车驾管业务办事大厅1楼1-10号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756-1212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204、540、541、605路公交车在“西部车管中心”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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