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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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日常用语
计生并发症鉴定
预计办理总用时
14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并发症鉴定结论通知书 其他 并发症鉴定结论模板.doc 并发症鉴定结论模板(样表)(1).doc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专家评审 总时限
总时限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受术者接受国家规定免费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手术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因计划生育手术导致不良后果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并发症鉴定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对象提交申请材料、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不合格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供资料)、上报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科(处)室提出鉴定安排,报委分管领导审签、对专家库成员编号,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当事人、被鉴定对象及施术机构抽取相同数量专家,人口计生部门抽选最后1名专家,组成3人以上专家、核实被鉴定对象身份,专家组进行鉴定(收齐鉴定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按照专家组意见,按有关规定出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结论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通知书》送达被鉴定对象(5个工作日内)

窗口办理流程:
对象提交申请材料、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上报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经办科(处)室提出鉴定安排,报委分管领导审签、对专家库成员编号,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当事人、被鉴定对象及施术机构抽取相同数量专家,人口计生部门抽选最后1名专家,组成3人以上专家、核实被鉴定对象身份,专家组进行鉴定(收齐鉴定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按照专家组意见,按有关规定出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结论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通知书》送达被鉴定对象(5个工作日内)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申请表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
  • 2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深圳市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17-24号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17-24号

  • 中心电话:

    0755-28477000、0755-85209317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7:30,综合窗口午间延时12:3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线路:1、乘939路、833路、941路、E22路、M175路、M293路、M439路、M571路、M440路、M489路公交车在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2、乘M575路公交车在启兴生活区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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