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实地核查 | 总时限 | 3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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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1.实地考察(20个工作日)。 2.征求职能部门意见(10个工作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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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该事项不适用容缺收件。 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二)无不良学术记录、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三)与区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且按合同约定在区用人单位全职创新创业。 (四)在区用人单位全职创新创业12个月以上,且申请奖励补贴时连续缴纳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且不含补缴社保记录)满12个月以上。其中,龙舞华章计划杰出人才参照执行。 (五)本人及配偶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且未拥有违反政策规定的建筑。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和部门依次选择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找到本项业务进入“立即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申报资料。
2.网上预审 网上接件人员10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时限)对材料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
3.受理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则对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网上申请未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或要求补齐补正。 (即时)
4.审核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业务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需50个工作日。
5.实地考察(20个工作日,此环节为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期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按照龙舞华章计划规定确定申请人员实地考察范围,组织实地考察。
6.征求职能部门意见(10个工作日,此环节为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期限)。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核实相关信息,拟定符合资助条件人员名单。
7.审批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审批通过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各项业务,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形式审批,需经上会程序,为30个工作日。
8.办结(即时)。
9.公示 经审批决定予以资金补贴的项目,补贴项目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区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szlhq.gov.cn/bmxxgk/rlzyj/qt_167007/tzgg_167009/)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10.送达 决定预计资金补贴的项目,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其他事项由各部门负责落实(不计入承诺时限)。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时,可到自助服务区进行申办。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和部门依次选择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找到本项业务进入“立即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申报资料。
2.网上预审 网上接件人员10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时限)对材料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
3.受理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则对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网上申请未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或要求补齐补正。 (即时)
4.审核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业务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需50个工作日。
5.实地考察(20个工作日,此环节为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期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按照龙舞华章计划规定确定申请人员实地考察范围,组织实地考察。
6.征求职能部门意见(10个工作日,此环节为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期限)。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核实相关信息,拟定符合资助条件人员名单。
7.审批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审批通过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各项业务,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形式审批,需经上会程序,为30个工作日。
8.办结(即时)。
9.公示 经审批决定予以资金补贴的项目,补贴项目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区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szlhq.gov.cn/bmxxgk/rlzyj/qt_167007/tzgg_167009/)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10.送达 决定预计资金补贴的项目,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其他事项由各部门负责落实(不计入承诺时限)。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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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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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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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或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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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证书》,区杰出人才、A类、B类人才须提交《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或任期内各部委、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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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级资助资金划拨通知或银行收款单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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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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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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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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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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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全职工作证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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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人承诺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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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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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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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3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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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中午 12:00-14: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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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一) 公交车 1. 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站 b603路;b916路;m202路;m212路;m228路;m264路;m287路;m302路;m337路;m339路;m401路;m450路;m464路;m504路;m510路;m517路;m534路;高峰专线80路;深莞1线(二) 地铁 1. 清湖地铁站 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