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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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其他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模板.pdf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样例.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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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无受理条件。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确认申请。
2、第二步:受理,应急科受理电子版申报材料。对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即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即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第三步: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时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时出具《不予备案决定书》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批。
4、第四步:审批,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逐级转报科室领导及局领导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审批决定。
5、第五步:办结
(1)审批通过,1个工作日内向申办人发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证》
(2)审批不通过,作出不予发放备案决定,并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6、第六步:送达,申请人收到备案通知,自行到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或邮寄方式送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企业备齐相关资料向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服务窗口或邮寄材料到大厅提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申请。
2、第二步:受理,对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即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即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第三步: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时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时出具《不予备案决定书》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批。
4、第四步:审批,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逐级转报科室领导及局领导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审批决定。
5、第五步:办结
(1)审批通过,1个工作日内向申办人发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2)审批不通过,作出不予发放备案决定,并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6、第六步:送达,申请人收到备案通知,自行到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或邮寄方式送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收件
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收件清单》
受理
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
申请人承诺对其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应急预案评审(论证)形式和结论均符合要求。
审查
核对材料
申请人承诺对其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应急预案评审(论证)形式和结论均符合要求。
决定
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或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申请人承诺对其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应急预案评审(论证)形式和结论均符合要求。
制证
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送达
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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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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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421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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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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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世贸百货公交站下,途经线路:351路、802路、810路、811路、862路、E6路、E7路、E34路、M139路、M276路、M220路、M277路、M280路、M315路、M306路、M307路、M230路、M361路、M386路、E34路、E23路、E25路、高速巴士81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