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低收入居民养育扶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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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低收入居民养育扶助金给付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领取《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提出申请:(一)学龄前婴幼儿。(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三)患重大疾病或二级以上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养育扶助金按月发放,低保人员发放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低保边缘人员发放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一名家庭成员只能享受一份养育扶助金。低收入居民家庭中有两名以上残疾人且残疾人员无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以及子女未满18周岁或子女已满18周岁仍在校读书的单亲家庭,可申请享受一份养育扶助金。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条件自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人根据页面申请条件提醒进行条件自检; 2、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窗口人员预审2个工作日;
3、审核:街道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整性和正确性后,电话告知申请者,前往办事大厅提交纸质材料。
4、审批:提交纸质材料后进入提交区民政局,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对符合审批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发放发放养育扶助金

1

收件

依据申请事项收齐材料转入受理环节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告知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及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原因。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申请符合条件的,发放证件;
申请不符合条件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通知补齐材料或退回申请资料。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民政局把结果通知街道工作人员

民政局及街道通知传达
6

送达

街道把结果通知申请人

民政局及街道通知传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9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465771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位置指引:

    吉华街道办,恒特美科技园公交站下,途经线路:M363路,M403路,M346路,M565路,M273路,M224路,M324路,M227路,980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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