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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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 | 批文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doc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二沙体育中心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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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非涉密项目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请。2.项目提交材料符合受理责任要求。3.项目按规定获取投资项目统一代码。4.项目申报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未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项目申请
申请单位通过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后,将项目申请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统一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的综合受理窗口提交,通过系统内部流转到各部门业务处室办理。
2.项目受理(即时)
市发改委后台工作人员预审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申报资料是否齐备进行审核,对材料不正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补齐材料后予以受理,对材料齐备的直接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12个工作日)
项目总概算编制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其他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等内容,根据有关定额等测算项目概算总投资。市发展改革委主办处室对项目概算申报材料是否合规、有效、齐全进行审核,不通过的退文并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的,分情况办理:(1)若项目申报概算的总投资在可研批复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可研批复范围一致的,无需技术审查,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2)其他情况,审查通过的转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技术审查(12个工作日)。项目概算技术审查重点为依据施工图纸核算项目工程量,按照定额标准核算项目总投资。
4、项目审批(8个工作日)
经项目评审后由市发改委主办处室审核并报分管委领导批示后出具批复文件。
5、项目办结(即时)
市发改委出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X项目总概算的批复》。
6.文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项目申请
申请单位通过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后,将项目申请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统一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的综合受理窗口提交,通过系统内部流转到各部门业务处室办理。
2.项目受理(即时)
市发改委后台工作人员预审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申报资料是否齐备进行审核,对材料不正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补齐材料后予以受理,对材料齐备的直接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12个工作日)
项目总概算编制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其他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等内容,根据有关定额等测算项目概算总投资。市发展改革委主办处室对项目概算申报材料是否合规、有效、齐全进行审核,不通过的退文并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的,分情况办理:(1)若项目申报概算的总投资在可研批复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可研批复范围一致的,无需技术审查,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2)其他情况,审查通过的转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技术审查(12个工作日)。项目概算技术审查重点为依据施工图纸核算项目工程量,按照定额标准核算项目总投资。
4、项目审批(8个工作日)
经项目评审后由市发改委主办处室审核并报分管委领导批示后出具批复文件。
5、项目办结(即时)
市发改委出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X项目总概算的批复》。
6.文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结果。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办科室对项目概算申报材料是否合规、有效、齐全进行审核,不通过的退文并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的,分情况办理:
(1)申报概算的总投资在可研批复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可研批复范围一致的,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2)申报概算总投资超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20%以内的,审查通过后转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
(3)申报概算总投资超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20%以上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但是经区政府同意调整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及规模、标准等的项目,免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审查通过后转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
决定
(1)项目概算审批的,经评审后,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办科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具批复文件;
(2)项目概算备案的,经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办科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后出具备案文件。
制证
(1)项目概算审批的,出具《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项目总概算的批复》;
(2)项目概算备案的,出具《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项目总概算的备案回执》。
送达
(1)项目概算审批的,出具《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项目总概算的批复》;
(2)项目概算备案的,出具《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项目总概算的备案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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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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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923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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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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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一)公交车路线世贸百货站:深惠1线、深惠2线、机场3线、E6路、E7路、高峰专线33、M219路、M230路、M276路、M277路、M278路、M280路、M306路、M307路、M309路、M315路、351路、353路、M361路、M386路、K651路、668路、802路、810路、811路、812路、839路、862路、868路、868、区间1路等。 (二)地铁路线乘坐龙岗线(3号线)在龙城广场站下车可转乘351路、353路、668路、 802路、810路、811路、812路、 839路、862路、868路、868区间线1、e23路、e6路到世贸百货公交站下车。